78家退出央企不予授信 银监会严控房贷风险
作者:未知 来源: 中国证券网-上海证券报 发布日期:2017-6-21 17:02:07
在国资委严令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央企需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后,银监会迅速从银行业信贷限制的角度做出决定。银监会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,将对国资委公布的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,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,已授信的要保全,并要停止对其新增授信。
此外,银监会为配合国务院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,查处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,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做好房地产贷款风险的防控工作。对于经国土资源部门、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、捂盘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商业银行要将其列入警示名单,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,已有贷款要切实采取保全措施。对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所持有土地作为贷款抵押品的,各银行要认真查处可能存在的重复抵押问题,并对抵押率进行扣减。
同日,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出席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举办的“中国与世界:变革带来的挑战”论坛时也表示,银监会正密切监测资产泡沫,关注房地产风险。
刘明康称,银监会要求地产开发商在银行融资的第一抵押物必须是建筑物,即在建的商业建筑或住宅,而不只是一片土地。银监会要求所有银行降低相关贷款抵押价值的比例,不能超过市场成本的50%。银行业同时必须建立有效的贷后跟踪机制。
刘明康强调,银行必须与贷款人实行面谈,在发放抵押贷款前至少进行一次实地考察。此前,相关部门再次强调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%,利率采用风险定价。对多套住房,还要相应提高首付比例。
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,从目前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压力测试结果看,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总体可控。
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,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“三个办法一个指引”,通过“受托支付”、“实贷实付”的贷款使用支付方式,有效加强对贷款用途和贷款使用的管理。对监测到的贷款违规流入股市、房市问题要坚决查处,不留隐患。
刘明康在谈到中国银行业的资产安全问题时透露,截至今年2月底,主要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65%。已超过银监会设定150%的目标,较2009年末的155.02%,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。刘明康称,如果需要更多资本,银行要充分披露融资计划。他称:“银行已经解决了通过市场持续增加其资本的问题。”
78家退出地产央企不予授信
本报讯 (记者高晨)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,为配合国务院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,查处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,银监会已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做好房地产贷款风险的防控工作,包括禁止对囤地捂盘的地产商发放新增贷款,查处其重复抵押问题,对78家退出地产的央企相关贷款项目不予授信。
银监会的重点要求包括四个方面:一是经国土资源部门、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、捂盘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商业银行要将其列入警示名单,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,已有贷款要切实采取保全措施。二是对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所持有土地作为贷款抵押品的,各银行认真查处可能存在的重复抵押问题,并对抵押率进行扣减。三是对国资委公布的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,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,已授信的要保全。四是坚决贯彻落实“三个办法一个指引”通过“受托支付”、“实贷实付”的贷款使用支付方式,有效加强对贷款用途和贷款使用的管理。对于监测到的贷款违规流入股市、楼市问题要坚决查处,不留隐患。
>>解读
监管更加严厉而且细化
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付立春认为,银监会四方面的重点监控比较严厉:第一条,将资质不好的房地产开发商列入“黑名单”之前有过类似的说法,在这里进一步重申。第二条和第三条,明确规定对资质有问题的开发商的土地抵押进行认真查处,同时要求对78家不以房地产
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,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。这两条监管是非常细化的、同时比较准确地找到了“症结”。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、房市问题要坚决查处,不留隐患,这条需要更细化的具体监管措施出台,配合执行监管,否则实际执行有困难。 (京华时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