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来为”常识“兜底?
作者:未知 来源: 武汉晚报 发布日期:2017-7-7 9:07:49
“常识”需要有人来特别维护么?人们之所以把某些东西认同为“对一个理性的人来说是合理的、不用复杂判断、无须解释或加以论证的知识”,本身就是一种对人类知识的尊重与自信。但在一个社会底线频频被突破的时代,“常识”不仅需要维护,而且需要不断重申、宣扬,凝结成进一步共识的基础。
所以,当问及“谁来为常识兜底”的时候,就不免有点是非颠倒的况味。前段时间北京的大街上出现了一台“山寨ATM机”,骗了市民的存款。记者一调查,原来淘汰的ATM机产品网上到处有卖,配件整机都有,购买起来毫无门槛可言。联系到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银行种种高消费、低素质的服务,人民群众怨言颇大。结果中国之声《新闻纵横》报道称,银监会回应认为,“稍微你有点常识的人,都不太可能去上这种当”。
本来银监会完全可以在口头承认自己有失察责任之余,给民众一点安慰,顺便清理一下地下ATM机市场。这样做既是职责所在,也合乎情理。不料这句高傲优越的回应,犹如让人撞上一堵冰凉的墙———原来它喜欢谈常识!
银监会官方网站的监管工作目的这样写道:“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,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;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,增进市场信心;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,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;努力减少金融犯罪。”那么,我觉得有关常识应该是这样的:民众无须自行辨别、也无力辨别ATM机的真伪,因为这是银监会的职责。民众只需要在需要取钱的时候,安全方便的取到钱。这正如我没有义务辨别车上有无小偷之后再上车一样,否则要警察干什么?
在审理“许霆案”的时候,盗取ATM机是被视为“盗窃金融机构”的。如今“金融机构的延伸”被假冒了,骗了民众的钱,金融机构的主管部门反而指责受害者没有常识,岂不是强盗逻辑?如果大街上开了一家假银行,是否也得依靠常识去辨别,吃亏了认自己活该倒霉呢?不难发现,这种思维,其实是和取出假钱,银行无责;网银被盗,储户担责;银行多给了钱,储户义务归还,银行少给了钱,离柜概不负责等等思维是一致的:道理总在强势的一边。
没错,常识往往能指导现实生活,但有前提。一个法治良好、公权谦逊、政府部门尽职尽责的环境下,常识的指向通常与现实一致。如今“银行无假冒”的常识被颠覆了,与奶粉会毒害婴儿、保护家园会被殴打、努力工作却无法致富一道,成为常识垮塌后的胆颤与多疑。反过来看,常识身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,也就无需多言了。